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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集的风波逐渐趋于平静,人们还有各自的工作需要忙,围观也只是图一时新鲜,不可能看见一只神奇的猫之后就连饭都不用吃了,所以很快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嘛干嘛去了。
布斯也告诉薇薇安回家去等自己的消息,然后独自一猫赶往森林前去打猎,一路之上思绪翻飞。
首先,今天见到了传说中的花衣吹笛人,也就是说自己在的世界很可能不是孤立的《穿靴子的猫》世界,有极大的可能是所有童话混杂在一起的架空异界,而通过这件事情也暴露了几个严重的问题。
第一是关于布斯自身的问题,作为一个穿越者布斯还是太嫩了,即使有熟知童话世界的一切这个金手指的存在,为猫处事上还是不够圆滑,不自觉间就锋芒毕露,这对于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是一只柔弱的小猫,以后一定要注意改正,不可能每次都像今天运气这么好,遇见花衣吹笛人这样“讲理”的家伙。
第二就是关于薇薇安的问题,这个人实在不是一个合格饲主的好人选,倒不是区区四十个金币就差点让她把布斯卖掉这事儿,事实上卖掉布斯才是目前为止最正确的选择,毕竟布斯作为一只猫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体现出自身价值的行为,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薇薇安的没主意软耳根,现在的她一只猫因为和她熟悉就能替她做主。
那么以后呢,如果有人比布斯和薇薇安的关系更熟了又当如何?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未知的将来,即使是猫也要把命运的主动权掌握在手中,本来自己和薇薇安就没有什么感情,所以他帮她谋得一世富贵,报了老磨坊主对自己救命之恩之后,他就要另谋生路了。
而地点布斯都已经想好了,那就是晶耀王国的第二大城市——不莱梅,著名的童话故事《不莱梅的音乐家》就发生在哪里,说的是一只驴、一只狗、一只猫和一只鸡四个会说话的动物合伙赶跑了一伙盘踞在不莱梅郊区庄园里的强盗,占据庄园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前世迪士尼大片《怪物史莱克》里驴子的原型据说就是来源于此。
布斯打算取代原本故事里的猫,和几个动物在那里起开一家动物庄园。
不过这还只是一个初步的计划,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解决打猎,然后怎么去忽悠领主艾琳子爵的事情。
说起打猎,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门极其复杂的学问,好的猎人天赋、经验、运气缺一不可,可即使是最优秀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每一次都有收获,这也是正常的,在野生动物泛滥的古代,如果打猎是件简单的事情,也不会一到灾年就饿死那么多人,大家打猎吃野味就好了。
布斯今天打算先抓几只容易抓的兔子练练手,通常有经验的猎人会用细铁丝做活套,一端绑在结实的草根上,或者用木棍钉在土里,套子会下在兔子经常出没的小路上。
因为兔子的智商较低,每次觅食都会按照相同的路线,猎人通过长时间的观察分析就能找到套子正确安置地点,而兔子的两只眼睛呈90度,很难注意到摆放在正前方的陷阱,这样很容易一头扎进铁丝做的套圈里,用力过猛一下就勒住了。
说起来的简单,但是这却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才能办到,不过对于布斯来讲却不需要这么麻烦,身为猫这样一个天生猎手,强大的天赋足以弥补经验上的不足,一切靠他那超强的嗅觉就能解决。
要知道,大多数人印象当中嗅觉最灵敏的应该是狗,因为平均每只狗的鼻子上拥有两亿两千万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五百倍,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猫比起狗来毫不逊色,平均每只猫的鼻子上拥有两亿四千万个嗅觉细胞,比狗的平均数字还要高出两千万,能嗅出稀释成800万分之一的麝香气味!
所以对于布斯而言,哪里用得到长期观察那么麻烦,穿过贵族用来防止平民偷猎让魔法师们设下的荆棘丛,提鼻子在空气中闻了闻,很快便确定一个兔子味道浓郁的地方,同时也闻到好几股强大猛兽所散发出来的气味。
然后在逆天嗅觉的指引下,他很快便避开危险找到了一条兔子味最浓郁的小路,想来这就是兔子觅食的必经之路无疑了。